第四届“合唱之心” 国际合唱节暨国际合唱比赛(上海)
今日亮点

赛事规程

第一部分 比赛细则

一、结构和艺术要求

1.     基本原则

1)   每个参赛团队都可以自由选择参赛作品,但为了突出上海国际合唱节的特色,参加1-10组别的团体至少要演唱一首中国合唱作品,国外团体如不熟悉中国作品,组委会将有义务为其推荐。

2)   每个参赛团队至多可报名参加2个组别。

3)   关于伴奏的说明:

a)    比赛现场仅提供钢琴,如自带乐器,则每首作品不可超过3件乐器(钢琴除外)

b)   禁止使用录音伴奏

 

2.     比赛组别

 第四届“合唱之心”国际合唱节暨国际合唱比赛(上海)分如下14个组别进行角逐:

1)     幼儿组SA 男女儿童 8岁以下

2)     童声组 S(S)A(A) 男女少年 12岁以下

3)     少年组S(S)A(A) 男女少年 12岁至16岁

4)     青年组(混声)SATB 30岁以下

5)     青年组(同声)T(T)B(B), S(S)A(A) 30岁以下

6)     成人组(混声) SATB 50岁以下

7)     成人组(同声) T(T)B(B), S(S)A(A) 50岁以下

8)     老年组(混声) SATB 50岁以上

9)     老年组(同声) T(T)B(B), S(S)A(A) 50岁以上

10)  现代作品组

11)  礼仪作品组

12)  流行与爵士组

13)  民谣组

14)  有表演合唱

每个组别合唱团团员人数不超过60人,评委将参考与赛人员的数量予以客观评判。

3.     演唱时间:13分钟(指最长13分钟,下同)

 

4.     歌曲数目

1至2组为2首(幼儿组、童声组)

3至10组为3首

11至14组不限(礼仪组、流行与爵士组、民谣组、有表演合唱)

 

5.     演唱曲目

除1、2、13、14组外,其余组别必须有一首无伴奏合唱;

第10组必须演唱用现当代作曲技法创作的作品,递交乐谱后由组委会对作品进行认定并反馈给参赛者;

新创作未出版的作品请务必提交作者的授权书;

报名1-10组别的每个团队必须演唱一首中文作品。

 

 

第二部分 评分规则

(一) 一般规定

1.        由国际合唱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每场比赛打分。

2.        评审小组评出的分数是不可争议的。

3.        评审结束后会给每个参赛团队发放由每位评委评分及签名的综合评分表。

4.        每日赛事结束后,将于比赛次日安排评审小组与参赛团队的单独点评会,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及建议,每位评委接见每个参赛团队的点评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二) 评分规定

1.        每个评审小组有5 名中外评委。

2.        每轮比赛中,每一首作品的演唱及全部演出都根据以下标准评分:

a、音准

b、音色(指不同风格不同语言的音色表达)

c、对乐谱的忠实程度(针对所有组别);

表演技巧(指流行与爵士组、有表演的合唱);

真实性(指民谣)

d、综合表现力

e、难度系数

 

3.        在演唱数目确定的组别里,评审小组分别为每部作品逐一打(a)音准、(b)音色和(c)对乐谱的忠实度、独特性、真实性的分;而(d)艺术印象分是针对一个合唱团的所有曲目的;(e)是作为以上四项总分后出现相同分数时的参考。

4.        合唱团的比分为0至40分之间。

5.        最终得分产生于已得分数的平均值和中间分。

 

第三部分 奖项设置

10-20.99分 铜奖      21-30.99分 银奖   31-40分  金奖

 

全场总冠军合唱团 1支  奖金 5万

最受欢迎合唱团 1支    奖金 2万

最具潜力合唱团 1支    奖金 1万

最佳中文作品演绎(只限外国团队) 1支  奖金 1万

优秀指挥奖4名            奖金1500元/位

优秀伴奏奖4名            奖金1000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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